← Back to letters
Lettre Ummite#210

“乌莫信件210”

尊敬的恩里克·维拉格拉萨先生 马德里 西班牙 关于空间概念: 先生: 您可以想象,一个看似简单的主题——空间概念,可能蕴含极其复杂的内容,而我们需用几页打字稿来阐述。我们希望以此回复您电话中提出的普及层面的问题。 在本文中,您可以验证其中部分陈述已为地球上的宇宙学、物理学和哲学专家所知。其余部分则属于我们的科学遗产。由于我们不清楚您的文化水平,我们将以地球研究所掌握的一些基本概念开始报告。 您任何一位专注于物理科学、天文学和数学的兄弟都能更详细地展开或解释这些观点。 任何在镜子中凝视自己的人都会观察到,他看到的形象和旁观者看到的并不相同。(我们当前看到的这个想象中的存在是“左撇子”) 只需将一页书写文字展示在镜子前,便可证实所有人都已验证过但未予以高度重视的现象:镜子似乎将左边与右边对调。 UMMO的任何一名学生都能长时间讨论这一特性,我们认为在地球科学领域,对于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来说,这种对调现象并不神秘。 然而,不久前,我们一位在美国的兄弟惊讶地告诉我们,一位北美散文作家写了一本科普书,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能看到镜中左右颠倒,为什么不见上下颠倒?为什么镜中不会看到脚在上方的自己? 似乎在美国,仅有2%的接受调查者(成年个体)能给出满意的回答。 而一组仅由物理学、精神病学和数学专家及学生组成的团体,仅有38%能够迅速作答。 这充分说明,如果大量地球人未准备好理解与空间对称、图像视觉及神经皮层层面感知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则他们更难分析与208/1373相关的推理。 高等数学。当两个物体相对于一个平面对称时,我们说它们是 INNUO VIAAXOO(你们称之为对映体),见图片1(S52-A)。很容易观察到,尽管它们的形态身份明显,但这两个物体无法重叠:你们自己在地球上也可以选择成千上万个例子(右鞋和左鞋,左旋螺丝和右旋螺丝,OEMII(身体)的两只耳朵等)。显然,当形态对称时,许多 INNUO VIAAXOO(对映体)物体是可以重叠的:例如图片2中的两个金字塔。真正的力场是对称的吗?(1)你们考虑各向同性场——这是错误的。(见下一份报告)(NdW:此注释为手写,位于页脚)任何能够通过一个理想曲面将其划分为两个相同或 INNUO VIAAXOO(对映体)部分的物体,我们称其为 AA INNUO(对称的),见图片3(S52-B)。AA INNUO(对称的)有 OEMII(人体(S52-s1),除次生生理差异外)和许多其他理想及真实的规则多面体。任何物理和精确科学的学生都可以在他们的地球版本中定义场的概念。想象在宇宙中一个没有小行星、宇宙尘埃、气体等的“区域”中,我们放置了一个金属球。表面上周围无变化,但如果现在在距离144 enmoo处放置另一个小球,这个小球会受到向大球吸引的力,你们称之为引力。我们在这个宇宙区域的不同点A、B、C……重复实验。我们放置小球越近,推动力越大,因此其向中心质量的速度越快。你们将力场定义为在球体周围显现此类现象的区域。该区域半径无限。(图片3)(NdW:虽然原文指示“图片3”,但更有可能应参见下一页页首的图片(S52-C),而非209/1373) 原件上编号,但几乎肯定会被命名为图4。)(S52-C) 你们的物理学家习惯用点来图示一个场,这些点被赋予一个符号,他们称之为向量(在这种情况下是力向量)。赋予由点M表示的中央球体(图4)一个特性,称为这个神秘引力场的惯性创造质量。面对如此贫乏表达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严重的疑问。什么是质量?每一个粒子,每一物体都有惯性质量吗?这些神秘力的真实本质是什么?当我们拿一个物体时,我们知道它有体积,同时知道它“有重量”,“拥有质量”。质量和体积或空间是同一回事,还是这两个概念紧密相关,以至于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有体积而没有质量的物体,反之亦然?当我们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即空间是与我们的心理现象如感觉和知觉无关的实体时,这种混淆不可避免地出现。空间存在于我们的心理个性之外吗?抑或它是我们感官的幻觉?用“是”或“不是”来回答将是一种严重的错误。我们在UMMo上确定地知道,存在一个我们之外的现实,它刺激我们的脑部并启动一个我们称之为BUAWAIGAAI(知觉)的心理过程。但这个现实与心理知觉之间的差别,就像一座山与代表它的词“M-O-N-T-A-G-N-E”之间的差别一样。这一概念对你们的思想家和科学家并不陌生:举几个例子:颜色(知觉)与刺激我们视网膜的电磁波有什么共同点?颜色是一种纯粹的心理现象。它不存在于我们的“我”之外,甚至存在一个悖论:不同的波列引起不同的知觉。例如,当振动刺激为(1)398毫微米(注:此处为手写注释,显然打字员忘记输入数值)时,我们地球上将其解释为红色斑点,但如果它以更大的波长作用于我们的皮肤(图5),我们“感觉到热”,这与色彩感知截然不同。相同的外部现实引起不同的幻觉。因此,空间本身是我们感官的另一种幻觉。是的,存在一个“某物”在外部引起这种心理知觉,但这个“某物”是.../... .../... 其实比我们对空间的虚幻概念还要不同,就像波列之于意识中所感知的绿色或黄色斑点一样不同。我们还要告诉你们:你们的专家们一直在努力区分“力场”和“空间”这两个概念,认为它们是不同的实体。你们承认神经通路掩盖了“力的感觉”和“空间的感觉”,然后建立了一套复杂的数学方程来定义这个外于自我的“某物”,称为引力场、磁场和静电场,以及另一个称为空间的三维或N维“某物”。你们知道没有空间就无法构想力场,且所有空间都受这些力场的影响。我们进一步断言:力场和空间是统一的——我们无法设想存在一个与我们宇宙无关的宇宙,在那里不存在微粒,因此也不存在我们称之为“场”的空间变形。具象地说:引力场的作用是通过刺激我们的神经末梢,并沿神经元传递一系列编码脉冲至我们的脑皮层,使意识中产生我们称之为空间的幻象。因此,当我们谈论用于定义空间的维度时,请避免以为WAAM(宇宙)中的长度维度是我们头脑中所想象的那样。由于这可能持续需要大量的心智努力,在日常交流中(为方便起见),你们可以承认直线的长度可视为维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如此。我们还将谈论空间感知;我们是如何构想十维WAAM的;WAAM(宇宙)真正的不对称概念,它使其成为UWAAM(反宇宙)的对映体。我们会解释如何极化亚微粒以利用空间弯曲实现空间旅行;还会讨论实现此类旅行的真实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