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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re Ummite#58

乌莫信件58

信件标题:关于IUMMA通告中的错误 日期:1966年6月 收件人:Señor Sesma和Garrido 先生, 我们获得了有关您对我们在五月份寄给众多西班牙籍人士的通告中可能存在错误的批评信息。 相关段落原文如下: - 绝对视星等:14.3 - 视星等:由于有一团位于3.682秒差距处的大量宇宙尘埃云的遮挡,它很可能会减弱(注:1秒差距=3.2616光年,因此3.682秒差距约为12光年……但缺乏明确指示:从Iumma还是从地球观测?),但视星等应介于12至13之间,因此您只能借助摄影设备观测到它。 这些内容指的是我们估计从地球上看到的天体IUMMA。我们恳请您指出我们错误的具体性质。 我们致力于将自身概念和物理单位翻译成贵语言,并承认可能犯错,但在此具体情况下,我们承认找不到错误之处。 现将我们关于地球天文测量天体星等方法的理解做一总结。如果我们误解了这些标准,我们就能理解为何在相关段落中犯了错误。 您称“视星等”为在地球上观测者所见的明亮度(光度)。每个星等的数字与光强成反比。 对于一颗只能用摄影设备稍作感知的天体,您会说其为21等,而一颗明亮星星被归为一、二等。 然而,在UMMO,视星等和绝对星等均按递增顺序衡量,而非基于感知(感知属于对数尺度),因此测量的是实际光强,与测得的星等成正比。 您以传统方式估算绝对视星等,定义为“您感知星星的亮度”,观测者距离恒定为32.57光年(10秒差距)。 这一点很关键,因为若天体距离少于32.57光年,其视星等将比绝对星等更亮。 IUMMA距离您为14.4371光年(视距离),其视星等要比绝对视星等高(约12等),而绝对视星等约为14.3等,这就像是在更远距离(32.57光年)观察。 因此,在距离我们的行星系统约3.682秒差距,大约12光年的地方,我们在指向我们的IUMMA方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静止宇宙尘埃云,这个质量造成的吸收很可能进一步减弱您所观测到的亮度(即其视星等)。正因如此,我们告诉您它的视星等将在12到13之间(别忘了,表示星等的数字随着肉眼可见亮度的减弱而逐渐增大)。因此我们仍然不明白我们在哪里可能犯了错误。或许您因为快速阅读文件而误解了星等是“降低”了,从14.3到12或13.2,在这种情况下,“降低”一词的使用不当,因为那样星等应为15或16。错误在于将绝对视星等和视星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量混淆。我们则把“降低”这个动词应用于后者。尽管现在我们确信没有口误,我们还是想告诉您,如果您过度高估我们的智慧和心理能力,我们的真实形象将会被扭曲。我们并不认为自己比地球人更优秀,只是在文化上更发达,因为文化更古老。请不要把我们当作神。我们和您一样会犯错,尽管我们的习惯已转化为真正的条件反射,保护我们不至于像您那样轻率下结论而不做事先审查或分析。因此,我们再次重申,无论我们地球语言和文化的理解多么深刻,再加上许多物理和哲学概念若由我们表达会有不同的含义,我们犯口误或错误也不足为奇。我们恳请您宽恕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在之前寄给Sesma先生的信中,我们说明了我们赋予“存在”这个动词的真正含义。如果有时出于心理习惯,我们写道WOA(上帝)“不存在”,一个不了解我们习俗的人,将会把我们的言语以地球语言翻译后,理解为文本形式而非概念层面,并且含义完全错误。